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晚间公告速递
(000961)中南建设: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中南建设于2010年5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关于其股权结构变更的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2010年3月7日,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24.9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陈锦石等中南建设及下属总承包、房地产项目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共计46名自然人。其中陈锦石个人受让12.77%,其他45名自然人共同受让12.13%。目前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均已办理完毕。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锦石先生。(000719)S*ST鑫安: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S*ST鑫安于2010年5月24日刊登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截止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未提出股改动议。公司将对股改的进程及时公告。(000045,200045)深纺织A: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提交发审委审核深纺织A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10年5月31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5月31日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对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司将及时公告。(000504)*ST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ST传媒A股股票于2010年5月26日、27日和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3、除前期已披露的股权转让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对公司有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积净利润为-7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2246元,相关信息已在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000766)通化金马:终止重大事项及复牌的公告通化金马于2010年5月26日刊登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不确定事项停牌公告》根据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函告知,停牌期间,通化市二道江区*府组织公司第一大股东,就与外界商谈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经过论证,决定终止商谈涉及公司的重大事宜。鉴于涉及公司的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消除,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特申请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复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000731)四川美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1、四川美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8号文核准。2、本次发行65,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650万张。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定价的方式进行发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美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四川美丰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650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080731”,申购简称为“美丰配债”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
“070731”,申购名称为“美丰发债”。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申购上限是65万手。6、本次发行的美丰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8、债券期限:本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即自2010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2日。9、票面利率:第一年到第五年的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8%、第二年1%、第三年1.2%、第四年1.5%、第五年1.8%、10、初始转股价格:7.36元/股11、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上申购日为2010年6月2日,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1日。(000635)英力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英
力
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对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15.53%股权进行摘牌收购的议案》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持有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15.53%股权,挂牌价为9800万元,公司拟自筹资金,以不超过摘牌价9800万元摘牌收购上海氯碱持有西部公司15.53%股权,本次拟摘牌收购股权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000830)鲁西化工: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毕鲁西化工经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发行的9亿元短期融资券于2010年3月12日到期兑现完毕。由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至2011年2月5日,公司2010年继续发行的9亿元短期融资券(简称:10鲁西CP01;债券代码为:1081168),已于2010年5月20日通过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完毕。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共计发行总额为9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3.23%。本次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000731)四川美丰:6月1日举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路演1、上路演址:;2、上路演时间:2010年6月1日14:00-16:00。(000693)S\*ST聚友: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目前,S*ST聚友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14%,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将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数次协商沟通后,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目前股改方案正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000818)*ST锦化: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上,管理人报告了重整工作进展情况和债权审查情况,葫芦岛中院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为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核查了债权表并审议表决通过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会后,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接受补充债权申报登记及进行审查工作;同时,资产评估等与公司破产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正在进行中。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000937)冀中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2010年1月8日,经冀中能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已经变更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1月1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签署之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具体如下:1、本次重组涉及的所有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已经变更至公司名下;已向采矿权管理部门递交了采矿许可证变更申请,正在按程序办理。2、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787,952,533元变更为1,156,442,102元。(000679)大连友谊: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大连友谊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6月8日。(000719)S*ST鑫安:恢复上市进展因S*ST鑫安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3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公布了《2008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9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全部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9年5月4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目前,公司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000766)通化金马:澄清公告2010年5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一篇名为《首钢打包收购通钢通化金马或注入矿业资产》的文章,其主要内容涉及两方面:传闻一:首钢集团将收购通化金马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后,向公司注入矿业资产;传闻二: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股本中,通化市二道区财*局持有30%股份,刘立成等六名自然人持有70%的股份。针对上述报道,经公司向管理层和第一大股东咨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公司核实:传闻一与事实不符。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与首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接触,也未与首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达成过收购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或公司股权的口头或书面意向。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与首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接触,也未与首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达成过向公司注入任何资产的意向。经公司核实:传闻二与事实不符。根据公司的控股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记载: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通化市二道江区财*局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667万元,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二道江区财*局持有该公司100%股份。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立成及其他五名自然人不持有该公司股份。